「來自臺灣底層的聲音貳」(1995) 金門王與李炳輝的故事(2)
炳輝的乞食與走唱歲月自述 古秀如
原刊於:《台灣的聲音:台灣有聲資料庫》期刊1995年第2卷第1期 (水晶出版)
@李炳輝
@三十八年次
@桃園人
我的遭遇很苦,或許你不會相信。
我生下來四個月就青瞑(何穎怡譯:眼盲)了,因為父不詳,是母親把我帶大的。
(八歲那一年,母親為了把我送進重慶北路那家盲啞學校,去幫人家煮飯,沒想到一年後自殺,我回到家,我後叔仔不要我,他講了一句話很衝,說:「你青瞑也若會賺錢,我腳頭敷(何穎怡譯:膝蓋)會講話啦!」我聽了很生氣,就說,好,我拚給你看。於是我就跑出來,到處去做乞丐,做到十四歲,新莊的舅舅把我找回去,隔壁的囝仔看到都我笑我表弟說:「啊──你表哥在做乞丐」,那時候,我外婆還在,一看到我眼淚就掉下來,說要告我後叔仔。
那幾年我在桃園中壢一帶甲人分(何穎怡譯:向人乞食),那時候大家生活不好過,沒什麼錢,大部分人都送米給我,我就很「巧」(何穎怡譯:聰明),會把米拿去賣掉再買飯吃,平常白天用走的,家家戶戶去討飯,晚上就睡廟或者車站。人家說:「分有睏眠床,分無睏土腳」(何穎怡譯:有討到錢睡床,沒討到睡地板),我除了有一次遇到一個好心頭家外,很少有睏眠床的。
那天的經歷我一世人都會記得,我走到林口旅舍門口,沒有人要理我,那個老闆看到我,把我叫進去,問我幾歲,哪裡人,為什麼出來討飯,不僅叫我去洗澡,還讓我睡一夜,第二天要走之前又給我二十塊,我好想回去看他,就怕他的子孫不認識我。
社會上有好人也有壞。我在中壢車站甲人分,莫名其妙被警察抓去派出所用打的,一直到下午六點才放出來,本來還說要把我送去乞丐寮,我沒偷沒搶,卻這樣被打,好生氣啊!心裡想說:以後會不會輪到你子孫當乞丐還不一定呢?
我現在很會唱勸世調、十殿閻君這類歌,大概跟小時候做過乞丐有很大的關係吧。以前很多客人不知道,覺得我唱這種歌很有味道就特別喜歡叫我唱,尤其是乞丐歌,我現在唱起來還會掉眼淚。
講話也是,以前討飯要講很多好話,像「阿叔阿伯──咧來分,予你年年春,明天出
十四歲那年回到外婆家後,舅舅我把送到新莊的盲人重建院,因為是教會辦的,吃住不用錢,我在那裡學會吹口琴,後來又去台中大雅的盲人學校學點字,讀到初中程度,之後在北投盲人教養院,印象最深的是做鉛筆刀,凹一竹枝工錢才一元,我在那裡「凹」了四年。
就這樣,讀了好多間學校,也交到很多朋友,最後在淡水定居下來,是因為一個朋友邱金榮,現在已經過世了,他把我介紹給現在中山路老二照相館的吳天機,吳天機又把我介紹去里長雷金石開的梅春園茶室吹口琴,雷里長是個大好人,那時候常常臨檢,他都說我是他的親戚,其實我哪裡是呢?
民國五十九年,我二十二歲的時候,因為去中華電台參加歌唱比賽認識華聲的林謝輝,他看我眼睛紅膧膧,就叫我去開刀,我說我哪裡有錢?那時又沒勞保,林謝輝就很阿沙力說:沒關係,你儘管去開,我來負責。結果開刀的第二天醫院來了一張單子──一千零五十元!我好害怕!趕快打電話找林謝輝,才知道原來他已經先寄了五千元在醫院,又叫里長和管區仔蓋章在電台發起募捐,總共募到五萬多元,那年端午節我才能在馬偕躺一個月沒被趕出來,開完刀,我的右眼可以看到一點點,要拿很近才看得到。
林謝輝是我的恩人,只要他的故鄉魯肉飯有開幕,我一定去幫他唱,人家說「欠錢會當還,欠情抹當還」啦(何穎怡譯:欠錢能還,欠情還不完),我算是欠林謝輝一個情。
開完刀那年聖誕節,吳天機介紹我到淡水一信四樓的一間歌廳表演,他們本來要請初中的女孩子去跳舞,哈!結果我試用第二天就被錄取了,因為我口才不錯,講話很有趣,又會吹口琴,在那裡一個月三百元到歌廳關門為止。
我來淡水一年,王也(何穎怡注:金門王)他們才陸陸續續來,還有一個叫「箍半」(何穎怡譯:一元五毛)的同學,很會彈吉他,唱歌很江湖,還有一個吹洞簫的,我們兩三個一起搭檔演奏,輪流唱歌。那時候沒有麥克風,樂器聲音又大,可以說是拚了老本在唱,後來吹洞簫的走了,箍半在四年前為了女人自殺,只剩我和王也了。
我改拉手風琴,是因為客人也愛唱歌了,以前哪有客人在唱,都是聽我們演奏比較多,還好我在北投有學過電子琴,才能很快「出師」。
最近我都在春梅,春梅的阿姨仔對我很好,在淡水住了二十幾年,除了中間有去屏東找王也,我很少離開這裡,淡水的大街小巷我熟的不得了,沒人牽我都很會走哩!
前幾年王也認識小俠(何穎怡注:前自立報系攝影,知名田野攝影家潘小俠),把我們帶去「阿財的店」唱歌,又去一間叫什麼「死人」(息壤)的唱,那名字取的真差,難怪這麼快就倒店了。
後來拍歐香咖啡,有很多人來看我們,其實也沒有什麼啦,我這兩年比較沒那麼認真了,錢賺有到,不一定用得到,人生海海啦!要是有一天唱不下去,再回去按摩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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