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漢人過年鬧廳音樂 三張上線
1995年水晶唱片出版了三張台灣漢人過年的鬧廳音樂,分別是南投明正漢樂團的「三仙會」、邱火榮、潘玉嬌與三重南義社的「天關賜福」,以及苗栗陳家八音團的「客家八音」。
首先,我們來認識何謂鬧廳音樂。本文摘自水晶唱片出版「台灣的聲音」季刊,一九九五年第二卷第一期。撰文者范揚坤現為南義大助理教授。
臺灣漢人過年期間的音樂活動
《一》社會背景
漢人傳統過農曆新年過程,整個應可分成兩階段。由歲末備節應用諸事開始,到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送神上天祭儀,再到除夕夜全家圍爐吃團圓飯前大約十天時間,可視為過程前半階段。接下來進入的後半段以除夕夜圍爐吃團圓飯始,告別舊歲,迎接新年,才算是正式進入「新年」。漢人社會向來有關因應過年而生的音樂表演活動(含相關的戲曲及陣頭遊藝音樂),主要也多發生在後半段期問,並持續到二月初才告一段落。
台灣漢人過年期間的音樂活動,有時是某一項信仰祭儀的伴奏音樂,有時則是聚落社區中社團人際間聯誼的表演活動;但在絕大部分的時間中,這些音樂活動及其表演內容,像是一種背景音樂的存在,四處出現,塑造著社會昇平愉悅的氣氛。表演者與社會中其他成員在演出時的關係,大部份是共享、創造一種節慶喜悅的氣氛,共同滿足。
同時它也不同於現代社會對於表演藝術的消費習慣,這些活動事前並不經過籌劃準備,表演者不須經過被邀請。相反的,他們經常是不請自來並且受到歡迎的。所以這些活動沒有所謂的「請主」(或籌劃者)主持表演的商業行為之協調。對於這些隨時會發生的演出行為,表演酬勞不必事先被議定,表演者也不可向旁觀觀眾要求金錢的額度,只能隨觀者的意願決定,以紅包的方式致贈給表演者。這種約定俗成的習慣,並不被視為一種交易行為,而是一種基本禮貌(禮數)。
《二》活動場合
它真正所對應的對象經常是就某一個家庭為單位,為這個特定的家庭服務,結束之後 再接著到下一戶人家繼續另一場的表演。表演中,其他非屬這個家庭成員的觀眾(鄰居或路人),則隨時可離開與加入表演。過去民間一般相信,透過這樣的表演可將福氣引入家宅。這樣的看法,其實是一種由對「聲音」表演概念擴張到「旺」這樣一個抽象心理概念的引申聯想。因為透過表演的「聲音」與得到人群在自家的聚集,所產生的熱鬧氣氛,象徵著「氣」的聚集(旺)。
在新年假期中隨時、隨處可見的這些活動,時間上無特殊時段的限制,每次表演內容的長度也不固定。表演地點常多半在民宅內外即地隨興表演,民間一般相信這些表演可為之帶來喜氣和來年的好運氣。有時機緣巧遇到民家有祭祀活動(例如正月初一由凌晨子時起,在各家各戶舉行的拜祖先儀式),表演者則轉為其祭祀活動相伴成為祭典中的一部份,但音樂與儀式仍各自獨立,不會相互影響。
「 天官賜福」之拜壽。演出者:邱火榮潘玉嬌與三重南義社
《三》活動種類
拜天公、拜祖先
除夕夜前兩天開始,家家戶戶陸續會舉行「拜天公」的家祭儀式。以及到除夕夜裡,許多人家都有「拜祖先」的祭祀習慣,以前客家八音班從這幾天開始,會沿戶到各家為人表演吹奏八音曲牌。
尤其是除夕夜到隔天初一這段時間,連著「拜祖先」、「吉時開門」臺灣漢人民家,特別是客家人最看重這一個過程與音樂活動的連結,在此各個客家八音團,可說都是一家趕過一家,不斷的接著表演,應付著各家的除夕夜裡的這些活動。
在許多客家老一輩人家說法裡,一般將八音班為「拜天公」儀式吹八音,及除夕夜裡「拜祖先」的排場表演,和之後整個新年中客家八音表演活動,通並稱為「噴春」(吹春)。
噴春〈吹春)
以前自年初一開始到二月初,路上看到有樂隊在人家門口或大廳表演,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這個活動就是所謂的「噴春」(吹春)。「噴春」表演在本省各地都有,可說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活動。「噴春」活動過去在客家族群地區比較活躍,多隨處可見;閩南族群地區則以城市或商業活動較發達的地區較多見,農村地區則比較少。
「噴春」表演在樂隊組成上,通常是一組以嗩吶為主奏旋律樂器加上打擊樂器群的吹打樂隊,客家地區一般就是八音班的表演團體,閩南語群地區則有「鼓吹(嗩吶)班」,或「北管陣」。有些地方也會見到只有一個人一把嗩吶的單人表演。
鬧春
與「噴春」只有吹打樂表演的音樂活動相較,「鬧春」一詞所涵蓋的是更廣泛的音樂表演活動。只要是在新年中挨家挨戶去表演的,不論是吹打樂或絲竹樂合奏,或個人以任何樂器表演的演出行為,民間都概稱為「鬧春」。它的存在模式與活動方式,都和「噴春」相同。因此「鬧春」這個說法,有時也包含指「噴春」
打春
以前學習北管樂的子弟團,很多都與地方廟宇有著密切的關係。這些子弟團在過年時,會於其中一天或連續幾天,群集在他們社團所屬的主廟前廣場,面對廟門將樂器架起,以排場清奏的方式演奏或演唱他們過去所學的各種亂彈戲戲曲及曲牌吹打音樂。這個活動在子弟社團中即稱為「打春」。
鬧廳
時代不同,文化變遷,有些物事說法雖然不變,卻漸有不同面貌。過去所謂的「鬧廳」,到今天已有不同的存在方式。
「鬧廳」一辭,並非專用於新年中的音樂活動之用,舉凡婚嫁、壽慶之類的吉慶場合,在大廳舉行的音樂活動,皆謂「鬧廳」。在新年之外的時機請樂團表演,其實非是每個家庭都負擔得起的,舊待多半是富裕家庭才有餘力請班來表演。而過年時的「鬧廳」說法,樂團的活動模式和表演內容一般與「噴春」及「鬧春」無二。因此「鬧廳」可說只是同樣一種表演活動的另一種概念性的概約說法。
起天神
我所知道,北部客家人農曆正月十五上元節(元宵節)時,一些有奉祀三官大帝的庄頭大廟,都會舉行祭拜三官大帝(天官、地官、水官)中的天官大帝,客語稱之為「起天神」的廟會活動。這個宗教活動是客家地區新年當中少數由廟宇主持的祭祀活動。廟方在這一天的表演活動,除了請 戲班演唱戲團酬神外,同時還會請客家八音班在廟坐場表演客家八音曲藝(排場)。其他的廟宇在這一天其實也會舉行祭典,但廟方活動重點除演戲之外,還有舉行元宵燈會。
山歌比賽
這個活動是北部客家族群所特有的一個活動,據說是比較晚近才流行起來的。目前在竹東每年正月二十日,即客家人俗稱的「天穿日」,都會有舉辦這個客家山歌的比賽活動。
行春
「行春」活動存在模式和「噴春」(吹春)的模式大體無異,都是以固定的一組人,從初一始到年假結束,流動於各家各戶間表演,換取主家的紅包賞錢。表演內容上,「行春」和「噴春」這兩種活動除了名稱本來即有所不同外,「行春」所指的是含有舞蹈小戲和音樂伴奏的遊藝陣頭表演,例如車鼓陣、布馬陣一類。
參與「行春」這類遊藝表演,目前我所知的團體,多半是非職業性的農民社團,所以他們在過年中的活動範圍,比起「噴春」吹曲的職業性音樂團體,都來得更小。一般都只在社團所處的聚落附近活動。
爆寒單
爺根據歌州戲名伶廖瓊枝女士的回憶,過去在臺北一帶的北部地區,有另一個類似表演的儀式活動,一般稱為「爆寒單爺」。「爆寒單爺」也是在街頭進行,通常有一個人頭綁紅布條,紮著黃符,上身赤膊,腳踏高蹺,手拿扇子扮寒單爺;另外幾個人以幾付鐃鈸、鑼和一面大鼓,組成一個打擊樂隊。這些人沿街挨戶表演,所到之處主家會對著扮寒單爺者拋出點燃的鞭炮,炸向寒單爺以示驅邪之意。整個過程結束之後,主家也會包贈紅包向表演者致意。
有關扮仙戲
扮「醉八仙」,瑤池金母率八仙賀壽。攝影:范揚坤
台灣漢人過年期間的鬧廳活動,樂隊表演團體(文陣)除了演奏吉祥曲牌樂外,多半吹奏如《三仙白》.《三仙會》.《天官賜福》等扮仙戲全齣的曲牌,尤其是碰到祭儀時更受歡迎。
《扮仙戲》最常見於亂彈戲,是娛樂民眾的正戲之前,必備的酬神儀式戲劇。除了亂彈戲外,布袋戲.傀儡戲.歌仔戲也常有《扮仙戲》。
《扮仙戲》通常包括三個階段,分別是
神仙降臨人間賜福凡人的戲,人問富貴封贈的戲,及金榜題名,夫妻團圓。這三部份戲連續接演合為一套,方為完整的扮仙戲,民間俗稱《三齣頭》。而民間對扮仙戲的稱謂多以第一齣戲的戲名名之。
較常見的扮仙戲的組合如下
天官賜福.封相.大金榜 富貴常春.卸甲.大金榜
醉仙(酒仙).封相.金榜 大壽仙.跳加官.金榜
三仙會.封王.金榜 三仙白.踏助鷗望.金榜
不同扮仙戲的每一個小戲齣,其各自音樂的來源,根據民間劇界自己的分類,有如下部份
(一)崑腔系統(二)梆子腔系統(三)吹腔系統(四)福祿唱腔系統(五)其他。這四類除第四類為「板腔體的唱腔音樂形式」,同福路戲的唱腔系統,其餘各類,則皆為不同曲牌連串組合而成的 「連曲體」形式。
台灣漢人過年鬧廳音樂三張全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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